贫困生认定标准是: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贫困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有:
1、个人申请书,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4、村级证明信,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
5、乡镇证明,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6、学籍表,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