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刑事案件程序违法的具体表现
1、手续不完备:办案机关未依法采取必要的程序和手续,或在证据获取、审讯、审判等环节没有做到依法合规,例如未向被告人告知其权利、没有进行必要的听证、未按程序规定的时间告知辩护律师参与辩护等违法行为。
2、违反规定程序:办案机关在法律规定程序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定,例如违规取得证据、违反庭审程序照会认定事实、使用非法证据、不按法定程度和条件认定证据、违反规定约见被告人等行为。
3、超标准收集证据:办案机关在取证过程中超过法定的证据罗列范围,例如未获得必要的证人证言、搜索行为未经合法程序等。
4、空门审理:审判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有效审理,对重要证据、关键的审理环节、有力的辩护意见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刑事判决的因素进行空门审理等违法行为。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