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伙企业不可以叫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未经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冒用公司的名义。而合伙企业,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