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能批捕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是不能被批捕的。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对于案件无法做出最终准确的判决结果的,可以将案件退回至下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证据收集以及审理,如果还是证据不足的不能进行批捕需要及时释放。
电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是怎样的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录音原始载体证明录音真实性,电话录音应该是具有关联性,录音取得应该以合法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
根据《民诉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规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
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
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利害关系等。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也是判断证据的可信度的方法之一。
2、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
对证据所处客观环境的审查也是认定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法。比如要考虑案件现场的灯光、距离、噪音等因素对证人的影响;检验、鉴定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3、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
原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靠性强,证明价值也更大。如果是复印件,很可能因为无法确定其来源和真实性,很难被采信。
4、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证据或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 1、物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要求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