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带哪些证件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要想满足离婚条件,必须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1、要有能足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相关证件证据,例如结婚证或是婚姻登记机关的之类的证明材料。
2、需要准备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包括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的事例证明,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
3、分居两年以上,般来说分家满两年,没有感情了就可以离婚。注意前提是“感情”没有了。
4、有子女的夫妻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是否婚生、收养、继子女。成年子女经济是否独立、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条件。
5、需要对方给经济补偿,可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6、相应的财产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数额、债权债务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