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是给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满18周岁后,因继续读书等原因造成暂时未能独立生活的,可以给付到读完书。子女满18周岁,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有给付能力时,应当继续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