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身损害一般可以追偿。《民法典》规定的替代责任中,不论是用人单位的替代赔偿责任、个人用工替代赔偿责任、公共场所的替代赔偿责任等,作为赔偿责任的中间人承担了赔偿责任不论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是财产损害赔偿后,都可以依法向最终的侵权责任人追偿。但如果自己就是最终侵权人自然也不存在追偿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_x000D_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