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观念的改变,未婚先育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婴儿不具备出生证明的条件,此时上户口就成了一个大问题。那么,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口呢?又需要哪些程序呢?在这里,网的律师为你带来专业的解答,相信你从中一定会有所收获。
没有出生证明的四种情况
一、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二、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三、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四、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不同情况的解决办法
一、孩子属于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二、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三、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总的来说,大多数情况,户籍办都会要求证明是不是亲生的,现在证明是否是亲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鉴定,就是大家熟知的亲子鉴定。也希望大家在上户口之前先了解好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以便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