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律是按照事实说话还是合同说话
1、当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法律以事实为依据。
2、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合同,并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合同应该就是有效的。
3、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的救济手段只能是认定无效或请求变更或撤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有效吗
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是有效。合同的效力与当事人的实际行为无关。《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如果成立,就会产生效力,当事人就可以以此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已达到交易的目的。我们可以把合同订立到履约分为两个行为,一个是合同行为,一个是履约行为,这两个行为是相互分离的。也就是说,履约行为不会影响到合同行为的效力。所以说借款合同数额与实际不相符是合同仍然有效。
三、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时以哪个为准
合同内容与事实履行不符时,以事实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