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比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更高的法律效力,法院是不会为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的,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这份《民事调解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无论任何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时候,拿出这份离婚《民事调解书》就行,无须再办理《离婚证》,而且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证明效力远远高于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所以,离婚双方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好《民事调解书》,这就是法律给予的离婚证明。
一、怎么强制离婚
没有强制离婚的规定。
离婚首先应当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流程和手续如下:
1、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文件、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提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怎样跳过离婚冷静期
可以调解离婚,双方一起到法院申请诉前调解,并告知法院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在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上达成共识,以便法院尽快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处理协议),夫妻双方调解离婚,并用有效的民事调解书代替离婚证;调解不成的,转入法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