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1.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