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是上海浦东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于1993年10月28日成立,现任院长为陆南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该法院管辖该区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采用了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如推行电子诉讼服务、智能庭审系统等。同时,该法院重视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和服务水平。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也积极参与国家的司法改革试点,在普法宣传、绿色办案、庭审质量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立数、辖区范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等因素挂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