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公证是否有效期
对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后,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该公证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按规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二手房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除了有证据推翻二手房买卖公证外,公证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