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在进行产权登记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某些原因登记在男方的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对于一些私人物件,应属于父母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明确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怎么处理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是否能退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此时嫁妆应当退还,归女方所有。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如何认定
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离婚后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吗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