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收到法院起诉书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