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尸检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因为对于患者突发性死亡的案件,假如没有进行尸检,就无法查明死因,那么患者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无法判断,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像这种突发性死亡的情形,尸检真的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下,才是一定要做尸检,假如双方对于患者的死亡原因没有异议,那么不做尸检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