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减轻纳税人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负担。以2018年为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最高可以抵扣1.2万元。对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他们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往往也会更多,因此需要了解如何进行申报和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每个子女的教育支出均可享受1.2万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且没有限制次数和年限。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需要支付教育支出,那么他们可以将支出分别列在每个孩子的专项附加扣除中,从而使每个孩子的扣除额度达到最高1.2万元,进而减轻家庭税负。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孩子的教育支出必须要属于实际发生且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材料,以确保专项附加扣除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