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办理: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注:需本人前往办理
单位或在校师生办理:
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1、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如果档案在学校的话,需要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
2、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
3、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
4、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
【法律依据】: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适用范围: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