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社保补贴政策
一、4050社保补贴对象
4050社保补贴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的人员。
(二)大龄农转居失业人员:指本市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女满30周岁、男满35周岁的人员。
(三)特困失业人员:
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
(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失业人员。
二、4050社保补贴标准
(一)社区就业补贴标准
1、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4050人员按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
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
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
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
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六)岗位补贴标准
被企业录取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补贴。
(七)退出失业登记补贴标准
因就业原因,在信息系统内为失业人员办理退出失业登记的,每个补贴10元。
(八)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标准
1.对全市性(含市、区联动)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20000元;
2.各区、县级市(含区、街联动)等分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5000元。
三、4050社保补贴领取流程
一、社会保险补贴领取流程
(一)社区就业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组织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新增人员名册);
(3)《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新增人员提供);
(4)《广州市从事社区就业证明》(新增人员提供);
(5)特困证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6)《“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从事养老服务及家电维修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经市就业办审核,申请单位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增减员后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组织单位社会保险资助明细表》、《组织单位社区就业岗位补贴明细表》。
3、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1)《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月组织单位社会保险资助明细表》、《组织单位社区就业岗位补贴明细表》;
(3)《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广州市从事社区就业证明》复印件;
(4)《申领年月社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5)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养老服务及家电维修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4、市属组织单位直接报市就业办审批。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单位(招用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年第季度申领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
(3)《银行划款凭证》(最近一个月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5)特困证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6)《“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7)农转居人员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居委出示的“属城中村转居人员”证明(新增人员提供)。
2、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3)特困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随军家属证明、农转居人员的户口簿或“属城中村转居人员”证明等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所有复印件审核后退回。
3、劳动合同续期(即停即招)的,如社保缴费记录不间断,可根据续期的期限,按规定继续给予补贴,不需按新增人员办理。
(三)灵活就业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人向就业登记所在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3)雇主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证明;
(4)个人在农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
2、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上述资料审核后,交所属区就业办审批。
3、区就业办审批后提供以下资料给市就业办:
(1)《申领年第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区)。
二、社区就业服务补贴领取流程
(一)社区就业安置补贴领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组织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1)《申领年第季度社区就业安置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社区就业安置补贴人员花名册》;
(3)《申领年第季度组织单位申报社区就业安置补贴清单》。
2、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社区就业安置补贴审批表》;
(2)《组织年第季度单位申报社区就业安置补贴清单》;
(3)《申领年第季度社区就业安置补贴汇总表》(区)。
3、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就业办审批。
(二)档案保管补贴领取流程
1、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向市就业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广州市失业人员档案保管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广州市失业人员档案保管补贴花名册》。
2、市就业中心向市就业办提交以下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广州市失业人员档案保管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广州市失业人员档案保管补贴花名册》;
(3)《申领年第季度广州市区失业人员档案保管补贴汇总表》。
三、职业介绍补贴领取流程
(一)申领时间
申请单位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0号前将申领补贴资料报所在区就业办,各区就业办于当月20日前送市就业办。
(二)提交资料
1、《申领年第季度区(县级市)申领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2、《申领年第季度区(县级市)申领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3、被介绍对象身份证复印件;申领单位最新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申领年第季度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汇总表(区)》(附表)送市就业办。
四、退出失业登记补贴领取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供给各区就业办资料如下:
《申领年第季度退出失业登记补贴审批表》。
(二)区就业办提供给市就业办资料:
《申领年第季度退出失业登记补贴审批表》。
(三)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市就业办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领期限。
以上业务当月或当季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超过一年不予申请的,各级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二)以上各项补贴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的,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打印审批表和汇总表,全部一式三份。
(三)退票处理。
补贴款划出后发生银行退票的,各区就业办在收到退票通知后1周内,将相关正确资料报送市就业办。
(四)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申领程序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