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委托代理资料、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_x000D_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_x000D_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