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会当庭宣判。离婚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官可以选择当庭判决:
1、证据充分且确凿;
2、案件不复杂,不涉及子女抚养和离婚财产分割。
一般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限制为三个月,一般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就离婚案件而言,判决一般可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内收到,这取决于当地法院法官的操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