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围标串标的刑事处罚
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