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包括的内容:_x000D_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_x000D_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_x000D_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_x000D_
4.入库、出库手续;_x000D_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_x000D_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_x000D_
7.储存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_x000D_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_x000D_
第九百零九条_x000D_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_x000D_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_x000D_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_x000D_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_x000D_
(四)储存场所;_x000D_
(五)储存期限;_x000D_
(六)仓储费;_x000D_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_x000D_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