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具体看单位要求。
1,失业证是在原公司离职后,凭原工作的单位的离职证明到劳动局办理的。如果没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自己到劳动局去办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接受劳动局工作的安排,如果不接受劳动局工作安排的,劳动局认为你已经就业,所以不会给你办理失业证。
2.招收失业人员的单位不存在避税的问题,对单位的好处是没有脱离劳动监管部门私自招工,因为单位会将失业证交回劳动局,劳动局就知道单位增加了用人,可以监管单位社保的缴费情况。对单位的诚信建设有帮助。
3.对个人没有任何坏处。如果你现在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金就会停发,单位也拿不到这个钱。对个人的诚信建设很有意义,因为你不出示失业证,就不会停发失业金,而你诚实守信,就业就是就业,出示了失业证,不冒领失业金,就是对政府的诚信,对社会的诚信。目前诚信对于很多人并不在意,其实对一个人终身都是受用无穷的。对上保险没有任何影响。
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
(一)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四)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五)已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持《居住证》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