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草案)》报送至国务院,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即将迎来两周年之际,让我们共同学习这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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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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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它是与监禁刑罚相对的一种刑罚方式,是把一些犯罪行为较轻、对社会现实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放在其所在工作和生活的社区进行矫正,通过专门的机构、社会组织等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让其改正行为恶习,重新融入社会!
法条速递:《社区矫正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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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A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限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条速递:《社区矫正法》第二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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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与监狱服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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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相对自由的活动环境,但不能随意离开监管范围(一般是执行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居家”服刑:正常的生活不受阻碍;不和社会脱节:正常的学习、生活不受影响;开放式监管:电子定位,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困难帮扶,就业指导,心理疏导......
监狱服刑:完全失去自由:24小时狱警贴身跟踪管理;不能和亲友相聚:亲属只能定期实地探监或申请远程会见;接受劳动改造和学习: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利于出监后就业谋生;严格管理:要严格服从监狱的管理规定(行止有度,作息有时,学习培训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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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现实意义
A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兼具尊重和保障人权、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特点。在制度设计上,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应当避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在执行方式上,将社区矫正对象放在社区服刑,能够最大限度帮助其修复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其改恶从善的信心;在运行成本上,社区矫正成本只有监狱的十分之一,加大对符合条件人员适用社区矫正,能够缓解监狱改造压力,实现刑事执行资源的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