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的,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犯罪事实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的,也是不起诉情形。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都不应该起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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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_x000D_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_x000D_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_x000D_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_x000D_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_x000D_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_x000D_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_x000D_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_x000D_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