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开四停四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没有限免次数,违规就要接受处罚。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行为自然日数量计算违法次数,即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内只处罚1次。每次违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该车就违反了管理措施。对于违反开4停4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一次。开四停四是指这些车辆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如车辆要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依据有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新交规扣分标准有哪些?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