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成员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
修改章程的决议(成员会会议纪要);
3.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新增成员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涉及出资总额变更的,需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
;
4.
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5.
退出、新进成员需实名认证。若您不会准备材料,我们将安排红色帮办工作人员帮助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