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一般企业而言,这类业务并不常发生。对其性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因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常见的有以下五种处理方法:
1、如果尚未到约定的收款期限,原债权人急于取得货币资金,公司是为了帮其解决资金问题,理解为原债权人贴现收款权利,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所支付金额与未来收款金额的差额为贴现利息。
2、如果已经超过约定的收款期限,债务人暂时无力偿付,公司是为了帮债务人解决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问题,约定延期收款,则相当于未来收款权利的折现。企业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应收的利息费用,计入损益。
3、如果公司目的是为了从该项业务中营利,这种情况下,预计该笔应收账款的收回具有一定的风险,换句话说所涉及150万元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企业可以考虑以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入账,将其公允价值与所支付对价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是应收债权的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比如130万元)。
4、如果更多考虑谨慎性原则,企业也可以按所支付100万元确认应收债权,并作备查记录,实际收到金额大于100万元以及所发生收款费用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还有,似可按150万元登记应收账款,同时将50万元差额记为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处理同前。
5、将该项业务视为一项融资业务,以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应收债权,将其公允价值与实际付款额(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确认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实际收款额超过最佳估计收款额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一、账目处理问题
一般的业务处理,需要考虑是虽然法律手续尚未完成,但企业已经实际占用和使用该土地,该项交易很可能已经不可撤销。因此建议需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金价款全额计入无形资产并开始在预计使用期限内摊销(附注中应披露使用证尚在办理中),以后发票来了可以根据暂估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
计入预付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其区别在于,计入预付帐款,表明企业支付该款项的时候是为了未来发生交易,没有预期以原支付方式收回,而其他应收款,表明企业支付款项的时候不是为了交易,以后也要予以收回的。所以,为购买土地使用权而预先支付的款项,计入预付帐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支付的款项是投标保证金等,即企业支付款项的时候还无法确定一定可以通过购买方式得到该土地使用权,那么支付的款项应该视为一种购买保证,不属于为交易发生的付款,而是一种信用保证,这种情况下,应该做为其他应收款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