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但如果有违章罚款等,应该在过户前处理完毕;事故赔偿与车辆买卖没关系,除非已经被诉讼保全。 不过户也可以卖,但是必须和原行车证上的车主去公证处做公证,表明签定购买合同及以后专使用其间的事故责任划分。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民法典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怎么确认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
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
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根据上述标准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可作如下认定:
1、使用以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非法占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车辆所有人或控制人的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辆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未尽注意或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以车辆驾驶为职务的雇员在受雇用期间,因实施雇用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4、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或出租车辆,在借用人或租用人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借用人或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或租用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或者出借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发包给他人承包期间,承包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
7、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人在保留车辆所有权期间,购买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8、车辆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车辆买受人或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没过户有买卖合同吗
车辆进行买卖一般是要过户的,过户之才转移所有权,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车辆不过户,此时,买卖合同生效,但是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1、买车必须过户,私下签订协议是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
2、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14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车辆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车位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
车辆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