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应纳税所得额即利润乘以25%,再乘以40%即你减免后应该交的所得税。 应纳税利润*25%=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利润*15%=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前面-后面的=应实际交纳的所得税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10%。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2.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2.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相关法律规定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