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已婚人士跟别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从来没有领过结婚证,但和两位以上自然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另外在自己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如果明知对方是已婚人士,仍然愿意跟对方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也构成重婚罪。
重婚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开庭时,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并将少数人意见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