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执业医师法》。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