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领可通过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关注后点击“微警务”进入,点击“身份证信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注册认证,完成刷脸识别后就可领取“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领取后就可以使用了。
领取“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后,用户可以获取自己专属的“核验码”,通过相互扫码可以实现网上网下核验身份,有效解决小区门禁、二手交易、网上转账、网络交友等场景下的身份互信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启用电子身份证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方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面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临政管办发〔2019〕16号、临政管办发〔2020〕17号相关文件的要求,自即日起,进入我县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除使用实体证件外,也可以使用“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的电子证照功能,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经核验无误后,具有与实体身份证同等法律效力。需要留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的电子信息,现场截图打印留存,不得再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