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一般不可以要回,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可以要回。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过户有二种方式可以选择,买卖或赠予。2、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3、赠予方式有以下的两种情况:1)、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2)、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4、赠与手续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5、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6、买卖手续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7、选择那种方式,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最好去公证处做一份委托公证,内容注明什么时间过户等。借名(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法律风险:1,如果名义产权人事后不承认,真正出资购房人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委托代理关系和自己真正出资的事实,要想取回房产或收回购房款很难。2,如果名义产权人在外面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并要求拍卖,到时真正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产。4,如果银行最后查明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依据相关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合同。5,如果名义产权人偷偷的出售该房产,购买(第三人)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此房产,真正出资购房人以后无法追回此房产,且若名义产权人将卖房款挥霍或卷走,真正出资购房人可能会财楼两空。总之:由于法律上首先推定房产证上的人是产权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要推翻法律上的这种推定,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同时还必须提供自己才是真正出资的人
宅基地被别人房屋占用没有证据能要回吗
宅基地被别人房屋占用,如果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返还宅基地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能要回宅基地。如果不能与对方协议一致,当事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宅基地权属的,一般不能要回。
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吗
赠与房屋如果已经过户,没有特殊情况,无法撤销赠与,但是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可以撤销赠与。
办的居住证过期还可以用吗
不可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