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个等级。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即按照过错严重程度和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确立各方责任等级。机动车方在特定条件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机动车方无过错、非机动车方或行人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_x000D_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_x000D_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_x000D_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_x000D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_x000D_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_x000D_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_x000D_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_x000D_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