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事故处罚标准,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