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为五至十年不等。最高刑期不满五年的,追诉期为五年;最高刑五年至十年的,追诉期为十年;最高刑十年以上的,追诉期为十五年;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执法机关认为二十年后必须追诉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期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内又犯罪的,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