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的调查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申请的内容包括:
(1)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生产商声称存在倾销的事实;
(2)该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相同产品造成的损害;
(3)倾销产品与声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申请人的身份以及申请人对国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综述;
(5)该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资料;
(6)所声称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发展变化的资料,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程度的资料,表明有关影响国内产业状况的有关因素和指数。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4、裁决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