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下列种类: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相对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共有五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