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法律证成的角度不同: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
2、前提的正当性要求不同: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是从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它对前提是否是正当的、合理的没有任何的保障。如果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本身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那么该法律决定也就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所以就要确定的前提需要从外部来加以证成,从而使那些可能仍然隐而不彰的前提条件必须明确地予以表达。这样做,就提高了识别错误和批判错误的可能性。
3、解决方向不同:内部证成解决的问题是大小前提的对应关系,通常认为是一种涵摄或类比关系,小前提要在大前提的涵摄射程内,否则二者就没有对应关系,内部证成也就毫无意义。比如法官运用一个法律规则来判断一个具体的案例就是用内部证成来论证的过程。即如果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则中的假定相符就能得出正确的判决。外部证成解决的是援引的大前提的正确性问题。比如,关于判断投机倒把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援引79年刑法则构成犯罪,这是内部证成问题。但是因为79年刑法已经被97年刑法所代替,因此,应该适用97年刑法来认定该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个适用哪个刑法的过程就是外部证成。
【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第七条 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根据不同专业另行规定。
第八条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组织进行。
第九条 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条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