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一致时,会签署合同来确定事项的具体要求和权益保障。那么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是否有效?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以下由我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一、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是否有效?
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
三、级别管辖的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