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作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且说明不同意的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