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