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担保范围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