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的具体情形有;
1、能犯强奸未遂,不能犯强奸未遂:
犯罪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可能成功,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未成功;
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的主观理解、行为手段或者行为对象,犯罪不具有成功的客观可能性;
2、实施最终强奸未遂和未实施最终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的实施是指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实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成功;
未实施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干预,行为人不敢或不能实施行为,导致犯罪失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