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房子归男方所有;对于双方共同还款部分,按照一人一半分割,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同样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