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洛龙区企业拆迁补偿项目一般有以下8个: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3、搬迁费;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5、由于拆迁导致的无形的损失。如:导致不能完成订单产生违约金;6、奖励和补助;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