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行政案件撤销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局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是裁定之前,如果原告申请撤销案件的话,或者是被告改变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准许根据法院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行政复议撤销依据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