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股权转让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如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里面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一般会规定违约金。对于股权转让,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只规定了普遍违约金的上限,不只包括股权转让的违约金,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违约金。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明确了违约金的一个特征,也就是惩罚性,保证的是遭受违约的一方不遭受损失。具体实践中,不管是什么合同,合同的违约金上限一般不高于受违约方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该条中同时规定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
二、违约金的认定
股权转让的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违约金的数额也是双方协商,但是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对较高和较低的违约金进行调整,高于损失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算过高,同样的低于损失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算低,双方可以要求法院调整违约金。
如果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况,违约的一方拒绝支付违约金,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按照约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如果是股权的出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想转让股份了,又或者是股权的受让方签订协议后不想再支付款项,由于股权协议在签订起立刻生效,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违约的,按照协议中违约条款进行相应的责任履行。
大多数的股权转让都是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确定相关事项的,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中会有诸如双方情况、权利义务的确定、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股权的价格、股东会决议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虽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了合同在签订后立刻生效,但是要明确合同生效不代表股权转让就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完成需要前往工商部门完成公司股东的变更后才算完成。由于股权转让是物权的转移,因而生效也是物权转移成功后,也就是股东身份得到转移后才算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违反相关合同规定,而造成了对方的经济财产损失的,对方可以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特别是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为了避免对公司的生产和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必须进行合法的认定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